富顺文庙维修保护工程
总结报告
富顺文庙始建于北宋庆历四年(1044年),占地面积约6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富顺文庙是作为祭祀孔子和举办官学共用的场所,历经宋、元、明、清21次修葺和改建,形成了现在的规模,历史上最后一次维修是清道光十六年(1836)。富顺文庙是我国保存较为完整的文庙之一,具有极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富顺文庙以其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内蕴,雄阔恢弘的建筑群落,精湛绝伦的绘画雕刻艺术和世界文庙最高的棂星门、神秘的“裸体童男”被誉为中华庙堂文化不可多得的文化珍品。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富顺文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富顺文庙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因年久失修,已产生泥塑屋脊垮塌、筒瓦屋面漏雨、檩桷、梁枋糟朽、虫蛀等险状,严重威胁文物本体安全,亟待进行修缮保护。
为此,我局向国家文物局申请了富顺文庙维修保护工程立项,国家文物局于2012年6月14日批准了工程立项(文物保函﹝2012﹞1588号),委托具有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富顺文庙维修设计方案》也顺利通过省文物局审批(川文物保函﹝2011﹞144号),国家文物局下拨了富顺文庙维修保护工程专项补助经费820万元(其中2014年350万,2015年470万)。
本次维修保护工程,按设计要求,维修对象为富顺文庙中轴线上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在工程实施中我们对以上建筑物破损漏雨的筒瓦屋面和屋脊进行了修补、更换,对糟朽、虫蛀的檩、桷、枋、柱进行了邦接、更换,对破损三合土地面进行了局部修补,脱层、裂口的漆饰进行整体修复,维修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工程从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在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在监理单位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监督指导及严格监管以及施工单位成都宏泰建筑有限公司的精心施工和共同努力,工程已圆满竣工。
前期,经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市文物局和我县相关部门、成都宏泰建筑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经验收人员对工程管理和质量进行认真评审,认为该项工程管理有序,监督有力,建筑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验收人员一致同意通过初步验收,工程质量暂定为合格。
2018年3月27日,四川省遗存保护协会委派朱小楠、华超、将成三位专家代表国家文物局对富顺文庙维修保护工程进行验收,市文物局陈思、盐业历史博物馆程龙刚馆长、文物局陈小波、设计单位吴腾蛟、监理单位苏永江、施工单位曾全新、李华李参加。验收专家们对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进行了认真审验,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竣工资料、监理资料、影像资料进行了详细查看,最终专家一致认定富顺文庙维修保护工程符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要求,予以验收通过。同时,到会专家认为本工程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监督到位,质量优异,达到优良工程标准,建议推荐为十佳优秀工程。
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我局在整个维修保护工程建设中严格按《文物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及相关规定,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将“最小干预、最大程度保护文物价值”的古建筑维修指导思想贯彻始终,在维修施工中严格按原型制、原材料、原结构、原工艺进行修复,基本保持原有的历史信息,保持其原真性。
国家文物局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和经费监管,在经费管理上我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本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了富顺文庙维修保护工程,工程招标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招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要求,在县发改局和财政局的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质量监督上聘请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为工程监理单位,以确保工程质量。我们也在施工过程中收集了第一手文字﹑图纸﹑影像资料,完善维修档案,确保了整个工程顺利竣工。
项目实施工程中我局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外加工琉璃件工期预计不足、特大型杉木不易干燥影响工期等问题,我局将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充分考虑提前准备特殊材料,以便工程更为顺利。
富顺县文物局
2018年3月